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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簡介
            中共平頂山市委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實施意見
             中共平頂山市委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實施意見
                                                                                           平發[2006]15號
                                                                                            2006年11月6日

                  為進一步發揮供銷社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意見》(豫發[2005]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進一步推進我市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問題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 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根本方向,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合作經濟體系,使供銷合作社成為農村現代化流通的主要渠道、農民走向市場的重要引領者和新農村建設的骨干力量。
                 (二)主要目標:按照服務“三農”、整體推進、分類改造的原則,用3—5年左右的時間,把基層供銷合作社改造成農村區域經濟服務中心,供銷社所屬企業改造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市場主體,縣以上聯合社改造成農村合作經濟的組織者。
                 二、體制創新的主要內容
                 (一)創新基層供銷合作社體制;鶎庸╀N合作社的體制創新要因社制宜,有進有退,積極探索基層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新途徑,只要是有利于基層社的發展,有利于增強為農服務功能,有利于盤活資產的辦法都可采納。堅持合作制原則,以明確農民主體地位,增強組織活力和為農服務功能為目標,采取按經濟區建社、擴股、轉股、盤活閑置資產、門店經營權招標、資產變現出售、破產重組等多種形式改造,加速基層供銷合作社分類改造,切實增強組織活力和為農服務功能。圍繞產業優勢,以基層供銷合作社為依托積極發展、規范專業合作社。新創辦專業合作社應有一定數量的農戶,有共同遵循的章程,有獨立的市場法人資格,有一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和服務能力,有社員股金等。要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和“風險共擔、利益均沾”的機制,把分散的一家一戶的小生產通過專業合作社聯合起來,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強化生產、加工、儲運、購銷服務,發揮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引領作用,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要充分利用基層供銷合作社現有人才、設施、經營網絡等資源優勢,圍繞當地主導產業或特色產品,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利益為紐帶,與農民聯辦鄉村超市、村級綜合服務社、各類農產品專業協會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到2010年,全市培育示范專業合作社30個,示范村級綜合服務社500個,在每個鄉鎮和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設不同規模的超市,基層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水平顯著增強。
                 擴大農民參與基層供銷合作社民主管理的權力。積極探索基層供銷合作社理、監理事會主任及組成人員由本社社員或社員代表直接選舉制度,并實行開放辦社,從農民經紀人、社會能人中招聘基層供銷合作社主任,充分體現供銷合作社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性質。
                加快解決嚴重困擾著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發展社員股金問題。各縣、(市、區)政府應結合當地財力和基層供銷合作社實際情況,在廣泛征求股民意見的基礎上,以穩定大局為重,兼顧供銷合作社和股民雙方利益,制定本縣、(市、區)具體實施方案,爭取在3年內徹底解決社員股金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基層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
                 (二)創新縣以上聯合社組織管理體制。理順縣以上聯合社的組織管理體制,逐步使其成為發展農村合作經濟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公共服務平臺。市供銷合作社受市政府委托,承擔全市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職能,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政府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和措施。要貫徹豫政[2001]42號和豫財金[2003]20號文件精神,落實人員編制和財政預算經費,保持縣級聯合社機構的穩定?h級聯合社受當地政府委托,承擔所在縣域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職能,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信息、營銷、技術、宣傳、法律、咨詢等方面的服務;推動合作經濟組織在生產、加工、流通等多方面的合作與聯合;對入社社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各級聯合社要協調好與各方面的關系,爭取政策支持,維護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發展環境,監督成員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和政府的政策,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并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權益。
                 (三)創新供銷合作社企業體制。采取股份制改造(包括整體改制、引資改制、切塊收制、股權出讓等)、招商引資、資產出售、破產關閉、捆綁加盟等多種形式,完善社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優化產權結構,重組整合社有企業。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和農民進入社有企業持股、控股經營,逐步擴大社會資本比重,把社有企業改造成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市場主體。通過3-5年的努力,發展、培育市級以上規模龍頭企業10家,同時,積極與基層供銷合作社、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為農服務接軌,延伸農業產業鏈條,通過各種方式,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各種綜合性服務和專業化服務,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按照社企分開的原則,建全社有資產管理、監督、運營體系,采取企業集團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的組織管理形式,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代表本級社行使出資人權利。根據供銷合作社性質和有關規定,供銷合作社企業集團董事長可由各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主任兼任。
                (四)創新供銷合作社經營體制。以產權連結為基礎,盤活資產和資源,加快市、縣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網絡的重組與整合。用5年左右的時間,在我市縣級城市、50%的鄉鎮所在地、80%的農村行政村,基本建立起以農產品示范超市、工業品示范配送中心以及各類農產品、工業品批發市場和農村小超市為主體的農村現代化流通架構。 推進供銷合作社經營機制和管理方式創新,著力打造五大經營服務體系。農業生產資料聯合經營體系要整合現有農資流通網絡,建立和完善縣域農資商品配送中心,強力推進連鎖經營。要打破區域、城鄉和行政管理層次的界限,鼓勵有條件的縣農資公司、基層供銷合作社發展成區域性龍頭企業,牽頭組建農資經營連鎖企業。同時大力發展總經銷、總代理業務,初步形成上聯生產企業穩定貨源、下聯村級綜合服務社擴大市場的現代營銷網絡。煙花爆竹流通體系要認真貫徹豫政[2004]29號文件精神,供銷合作社 作為煙花爆竹統一歸口經營單位,工商、公安、安監等有關單位要支持其搞好歸口經營。煙花爆竹的網點布設、產品購銷等環節都要認真執行安全經營的法規、規章,確保經營安全。日用消費品流通體系要以系統內縣鄉村超市、村級綜合服務社為依托,采取多種形式,聯大靠強,培育龍頭,從主打商品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上下貫通、流轉順暢的現代流通體系;再生資源聯合經營體系要以發展分購聯銷、集團化經營為 依托,逐步發展壯大。市政府牽頭成立由公安、工商、供銷合作社等部門人員組成的再生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市再生資源市場的管理、監督、協調工作,并對全市所有從事廢舊物資收購的人員進行統一管理,以規范再生資源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改善城市環境,提高城市品味;農產品購銷體系要以 標準化種植、訂單化農業、現代化物流為依托,大力開展良種繁育和推廣,為農民提供產前信息、產中技術、產后加工和銷售服務,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和種植、養殖業效益。
               三、體制創新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于供銷合作社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凡是符合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扶貧開發項目條件的,各級政府要從財政支農資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給予必要的支持。政府扶持的內容包括:引進新品種和推廣新技術;雇請專家技術人員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對合作經濟組織成員開展專業技術、管理技術和提供信息服務;組織標準化生產;農產品粗加工整理、儲存和保鮮;獲得認證、品牌培育、營銷和行業維權等服務;改善服務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服務。市政府自2006年開始,除落實國家和省發展農村合作經濟扶持資金外,在“十一五”期間每年都要安排預算資金專項用于支持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工作。
                  (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規定》(中發[2005]1號)文件精神,支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其向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和勞務所得收入,以及銷售自產農產品,開辦加工、流通實體,依法減免有關稅費。
                   (三)加強金融信貸服務。對供銷合作社企業的涉農經營及其領辦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各級農村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機構盡快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簡化審批手續,解決供銷合作社企業涉農經營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季節性、臨時性所需資金,提供各種類型的低息貸款。對經營服務規模較大的供銷合作社涉農企業及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有關規定,可授予一定的信用額度,并允許以自有資產或社員聯保的形式辦理貸款手續。
                   (四)供銷合作社企業占用的原劃撥土地,只要不改變土地用途,經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需要轉讓使用權的,依法辦理轉讓手續;需要改變用途的,應按照《劃撥土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核定,改變后的用途符合《劃撥土地目錄》的,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 不符合《劃撥土地目錄》的,應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或以租賃方式使用。土地有償使用收益,由同級財政實行專戶管理,全額用于供銷合作社安置職工、清償各類債務和發展供銷合作事業等。對于長期以來不存在爭議、由供銷社使用、未進行確權的土地或房產,應尊重歷史和現實,給予確權,補辦證件。
                   (五)各級政府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各級供銷合作社企業欠繳的社會養老保險統籌金免交滯納金,本金限1年內補交;比較困難的企業,經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可再延長1年補繳;特別困難的企業,待改制時一并解決。供銷合作社企業下崗職工 和分流人員納入當地再就業工程,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國有企業下崗分流職工的優惠政策。
                  (六)降低企業改制成本,優化改制環境。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中涉及的各項收費,包括房地產使用權轉讓、公證、變更工商登記,以及水、電、氣變更登記和過戶手續等項目,按豫發[2003]6號、豫經貿企改[2003]372號文件規定,減免除工本費以外的所有收費,凡有違反的一律的視為亂收費。改制中未發生現金流量的資產過戶,不視為交易行為。
                  (七)妥善處理供銷合作社歷史虧損掛賬問題。對于政策性虧損掛賬,市、縣政府要按照國家政策和政府核復數額,積極抓好落實工作。對于政府核查確認的企業經營性虧損,要根據企業實際,本著先發展、后還貸的原則,逐步加以解決。企業只要確保債務不懸空,金融部門應給予積極支持,在國家未下達新的解決辦法之前,對供銷社企業拖欠的銀行貸款及利息,仍按平頂山市財政局等七部門《關于核復供銷合作社掛帳及其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平財商[2002]28號)辦理,維持企業的正常經營。
                   (八)鼓勵供銷合作社根據為農服務需要,控股、參股組建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并納入各級政府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總體規劃,享受省、市政府關于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 扶持龍頭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九)加大對供銷合作社企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扶持力度。各級政府應重視發揮供銷合作社的作用,將供銷合作社作為扶貧和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支持供銷合作社興辦或與農民聯辦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項目和承辦農業扶貧開發項目,并在資金、技術、立項等方面給予傾斜。
                  (十)維護供銷合作社合法權益。不得平調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隨意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業的隸屬關系;已經改變的,應予糾正。對市政建設、小城鎮建設中確實需要拆遷的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設施,應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05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予以補償和安置。
                 (十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在制定全市農村流通體系建設規劃時,優先推薦供銷合作社作為“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和農村流通設施改造項目的實施主體,重點扶持供銷合作社發展農村連鎖超市、“農家店”、村級綜合服務社和各類市場。
                   (十二)各級政府已出臺的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優惠政策,同樣適用于供銷合作社企業。
                  四、切實加強對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工作的領導
                   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事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局和農民增收目標的實現,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生產與流通等各方面的關系。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供銷社體制創新工作的領導。市委、市政府決定成立平頂山市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全市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協調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供銷合作社,辦公室主任由市供銷合作社主要領導擔任。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各項政策的落實和全市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目標的實現。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把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安排,精心部署,積極推進。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政策措施,幫助解決好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實際問題,支持供銷合作社推進體制創新,推動我市農村合作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附 件;平頂山市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董金友(市委副書記)
                 副組長:呂彩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將克勤(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略)
                 平頂山市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供銷社,趙法林同志兼辦公室主任。
            Release:2012/7/12 16:55:20   4291 次閱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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